锅炉岗位交接班制度 一、交接班必须双方一起进行,如接班人员不到岗,交班人员不得离岗,并向上级报告。 二、接班人员必须提前一刻钟到达岗位,并做好接班准备,提前十分钟接班。 三、交接班要严肃认真,按巡回检查路线逐步交接,严禁岗外交接班。 四、交班前要对锅炉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调整,填写好记录,逐项逐点交接清楚注意事项和上级交办的任务。 五、交班人员必须做到“五交”、“五不交”。 1.“五交”是: (1)锅炉压力和水位正常; (2)安全附件、各报警、联锁保护装置和仪 表灵敏可靠; (3)锅炉本体无异状,各辅机运转正常; (4)烟风系统运行正常,进出风门调节灵活; (5)锅炉房清洁卫生,安全附件清洁明亮、 记录完整、工具收拾整齐。 2.“五不交”是: (1)不交给喝酒的司炉工; (2)不交给重病的司炉工; (3)当接班人员不到岗时,不交给其他非持 证司炉工; (4)处理事故不交班; (5)锅炉压力,水位不正常时不交。 六、接班人员到岗后,认真查阅交接班各项记录,以及听取交班情况介绍。 七、交班前或交班时发生事故,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,接班后的事故则由接班人处理。 八、交接班双方共同按交班记录,逐项认真检查和记录。接班人员认为具备接班条件,经双方签字认可,接班人员立即上岗,交班者方可离岗。 |